《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
2021-10-28
作者:
来源:
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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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1.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统筹推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牵头组织推进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煤矿安全监察司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配合。
2.抓好督促落实。各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把“证照分离”改革纳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强化跟踪问效,及时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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