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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瓦斯防治对策


发布时间:

2018-07-19

作者:

张波

来源:

浏览量:


瓦斯是煤矿安全的最大威胁者。要搞好瓦斯治理,就要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定严密安全的瓦斯防治对策。

 

 

一、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总的来说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主观原因就是瓦斯积聚和引爆火源的存在;客观原因与自然条件、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就是以上原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

 

⑴瓦斯积聚的存在

 

煤矿井下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和局部通风管理不善是瓦斯积聚的主要原因。在以往发生的瓦斯事故中,大多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和循环风,造成供风地点风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积聚;有部分是因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风筒未延伸到供风点或脱落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积聚;有一些是因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积聚;有的是盲巷积聚的瓦斯被引爆。

 

 ⑵引爆火源的存在

 

煤矿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总结以往的瓦斯爆炸事故,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⑶煤矿开采条件差

 

  我国贵州是一个富煤省份,因受喀斯特地貌影响,地质构造复杂。有高瓦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自燃发火倾向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加上大部分煤矿属于私营制企业,技术与安全投入不足,井下开采条件普遍较差。

 

 ⑷装备不足、管理不落实

 

   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如有的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有的矿井虽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但因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对、线路存在故障、显示器不显示数据等问题,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发生的特大瓦斯事故均为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监控系统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防治瓦斯爆炸的措施

 

   井下形成瓦斯积聚的条件和因素是复杂的,多元的。从矿井开拓部署到采区巷道布置,从采煤方法的确定到采掘工艺流程的调整,从通风、防灭火管理到生产安排、煤料运输和巷道的维护,无不与井下作业场所的瓦斯积聚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控制瓦斯积聚,减少瓦斯事故,加强通风管理,被动的监控和报警是必要的,但是从多方面分析造成煤矿井下瓦斯积聚的条件,寻求解决的途径,是摆在每个煤矿安全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必须密切协作,综合治理。这里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考虑实施。

 

 1.防止瓦斯积聚。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

 

(1)矿井必须有安全,合理,可靠,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且通风设施按标准施工,稳定牢固;局部通风要做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2)严格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井下瓦斯浓度.严格检查矿井通风状况及瓦斯浓度的变化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前提.必须严格加强矿工特别是瓦斯检查员的责任心教育,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同时按规定运行好瓦斯自动检测监控系统,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可自动切断电源,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3)及时处理积聚瓦斯.及时处理井下积聚瓦斯,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工作.处理瓦斯积聚方法:加大瓦斯积聚点的风速和风量,强制冲淡瓦斯;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积聚瓦斯;临时停工点,不得停风;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又不能处理时,必须予以封闭;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各处允许瓦斯浓度及超限时的处理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措施等。

 

 2.防止瓦斯引燃措施。包括:

 

(1)严格明火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如严禁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禁止拆开矿灯;井下焊接工作严格审批手续;井口房,瓦斯抽放站及扇风机房周围20内禁止使用明火;严格井下火区的管理等。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

 

(2)严格放炮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打眼,装药,封泥和起爆必须符合规定;严禁明火放炮,放糊炮等。

 

(3)消除电器火花: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网络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严防摩擦火花产生:在机械摩擦发热的部件上设过热保护装置,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利用难以引燃性合金工具等使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5)防止静电火源产生:要求井下高分子材料制品的表面电阻低于安全规定,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措施。

 

 3.为防止井下局部地区瓦斯爆炸波及范围扩大,具体措施如下;

 

(1)矿井必须编制周密有效的预防和处理瓦斯事故年度计划,矿工必须熟悉此计划并掌握预防瓦斯爆炸的基本知识;每个井下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组织并训练好矿山救护队。

 

(2)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井下风门必须设连锁装置,防止瓦斯爆炸时风流短路,扩大事故。

 

(3)实行分区通风,即采区,水平,工作面应独立通风。

 

(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设防爆门,并设反风装置。

 

(5)矿井两翼,相邻采区(或煤层)必须用岩粉棚或水棚等隔开,减少爆炸事故范围。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指挥部,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进行抢险救灾。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完善可靠的安全装备、合理可行的技术手段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外,还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特别是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加大安全投入,瓦斯爆炸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才能大幅度地减少,煤矿的安全状况才能得到根本好转,这样的煤矿才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正是由于煤矿安全工作的这种繁锁复杂和永无终点特性,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时刻抓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条工作主线,兢兢业业防患于未然,最终达到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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